1、命名规则:变量名=属性+类型+对象描述,其中每一对象的名称都要求有明确含义,可以取对象名字的全称或者名字的一部分,命名要基于“容易记忆、容易理解”的原则,保证名字的连贯性。

2、每一个变量的基本名字中应该包含一个有意义的简短描述。基本名字中每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应当大写,其他字母小写,如FileSize,当单词量大时也可以采用‘_’分隔符将单词隔开,如:File_Size。然后在根据变量的数据类型在基本,名字之前加上字母前缀,具体前缀名称见上表。如:将定义一个BOOL变量:bFileSize :BOOL; bFile_Size :BOOL; 定义一个DWORD变量:dwFileSize : DWORD; dwFile_Size : DWORD;(基本名字的两种方法均可允许,但是在同一程序中,强烈建议使用同种方法)

3、在嵌套声明中,按照声明顺序连接前缀,例如:pabyDataBuffer: POINTER TO ARRAY [0..10] OF BYTE;

4、除变量命名外,还有程序、功能块、函数以及全局变量列表、功能块函数接口等命名规则都在上述表中。

5、在调用标准的功能块例如:TON,BLINK,CTU等,可以采用功能块名称+功能名称的方法命名,例如需要一个计数器来计算当前工位的工件完成数量:CTU_Done : CTU;如果在同一程序中需要调用大量的同类功能块可以采用数组的形式来进行批量定义,在实例化调用时需要注意数组的索引号要保证不重复,也可以根据功能的不同定义不同的名称加以区分。如是调用自定义功能块,名称则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发挥。(位于‘Standard’库内的功能块才是标准的功能块,其余均为自定义功能块)